芳桥镇“三个强化”加大对集体投资工程的监管力度
发布日期: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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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芳桥镇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全程监督各项集体投资项目建设,有力地确保了项目建设有序高效。一是强化项目招投标。成立镇招投标管理中心,严格遵循《招投标法》和《集体投资限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按照“凡进必进”原则,强化对集体投资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2013年共完成招标活动63件,标的额2058.82万元,比预算减少200万元,节支10%。参与政府闲置资产公开竞价活动2次,交易余额744.1万元,比转让参考价增加37万元。二是强化跟踪督查。镇纪委会同人大、财政、建管等部门不定期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督查,对项目实施程序、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巡查,及时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强化工程审计验收。工程完工后,镇纪委组织专人对工程规模、质量、预估算执行情况等进行验收审计,有效节约政府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