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3月22日至5月19日对市应急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28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应急局党委站在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以此检验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态度、政治担当。全局上下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一项一项对照,一条一条落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
(一)深化学习教育,筑牢巡察整改思想关
局党委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等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纳入个人自学,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认真查找差距,深入分析原因,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巡察整改工作高效完成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链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责任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求全体局领导和各科室(中心、大队)负责人高度重视,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一个不漏、一着不让、一步不松地抓落实、抓整改。
(三)精心谋划部署,打好巡察整改主动战
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涉及的9个突出问题细化为41个具体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统筹结合,严把巡察整改质量关
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全力推进集中整治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了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3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关于“局党委班子在加强企业服务、破解问题制约、造优营商环境上担当作为意识不强,举措不多,在企业和干群评价中满意度不高”的整改
一是围绕季节特点和重要时间段开展常态化走访服务。2024年以来,班子成员分片带队赴各板块和相关企业开展春节期间、节后复工复产指导服务。二是主动发放执法大队执法监察反馈卡,对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执行情况及时调研,收集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与和桥镇兴业社区党总支联合开展社区宣传活动,围绕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强化社区安全建设等方面积极为社区群众宣讲应急知识和家庭消防安全知识。四是结合园区外化工企业整治、安全审计工作,重点加强自动化和安全改造提升、新材料产业园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论证,确保建设项目更加本质安全。2024年,指导服务8个项目通过安全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2020年以来的6个县级审查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复核,配合无锡应急局对3个市级审查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复核。五是严格执行《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对轻微违法行为作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办理。2024年,成功办理1起不予处罚案件。六是扎实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活动,2024年累计宣讲175场,接受宣讲3.2万人;以金属熔融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厂中厂”安全管理、工业企业用电安全等专题举办“宜兴应急大讲堂”,增强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在“宜兴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45篇,累计阅读次数达51万次,在《宜兴日报》发布“安全生产专版”5 期。七是每月定期抽取受行政处罚企业进行执法监督回访,围绕行政处罚事实认定、执法纪律、执法办案过程等展开询问,并深入了解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遇到的难点,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同时,机关纪委实行抽查回访制度,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行为及时介入协调处理。八是印发《宜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面向全市聘请20名社会监督员。
2.关于“班子整体合力有待增强,日常工作(监管执法、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与安委办(谋、统、督)运转相对割裂”的整改
一是2024年共召开党委会19次、办公会12次,强化科室和安办沟通。市安委办充分发挥谋、统、督职能,印发《关于切实抓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兴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 年)实施方案和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宜兴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措施的分工方案》《宜兴市深化提升“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兴市化纤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通知,将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等年度主线任务有机结合、同步推动。二是推动6个安全生产督导组分别对18个镇(街道)、24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督导,围绕社会面小场所治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消防“三备案”、“厂中厂”专项整治推进落实等11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4轮督导,累计发现并反馈问题346项。
3.关于“市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在谋篇布局、高位统筹、主动作为上存在差距。全市18个专委会目前仅有特种设备、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实现实体化运作,大部分专委会的作用仍然停留在转发文件上,成为传声筒”的整改
一是先后召开重点行业领域座谈交流会、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点措施推进会等24次会议,分析重点难点情况,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制定《宜兴市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安全工程治理、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等18项工作。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市各部门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数20134家,查治重大隐患529项。二是每季度会同全市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深入研判各行业领域潜在风险,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累计发布季度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函5期。针对滑雪场冰雪运动、林场安全,以及校园安全、物流园区火灾等高风险领域及时发送安全提示函9份。三是推进市领导领办重点问题和挂钩乡镇(街道)、挂钩重点企业的“双挂钩”制度,明确攻坚项目19个,细化工作举措76条,挂钩乡镇和重点企业各16个,推动攻克一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难点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兴行业和有关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汽车起重机安全监管部门责任的通知》,明确平台经济、电竞酒店、汽车起重机(汽车吊)等31个领域职责分工。结合工作重点和风险点,对桃花水库项目建设、宜兴林场职责划分、校园安全、小型零星工程、地下车库消防安全、校园实验室、森林防火、养老机构等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四不两直”专题督查,明确监管职责、理顺监管机制,查治问题546项。
4.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缺少面上统筹规划,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薄弱,临时联动救援机制尚未实现有机整合,部门间存在信息孤岛、各自为战的情况”的整改
定期组织召开季度自然灾害风险研判会议,印发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指导全市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印发《宜兴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积极应对暴雨、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等灾害,下发灾害应对提示单23份,督促各板块各部门细化防范措施。引入微信预警机器人,第一时间在部门板块工作群中推送极端自然灾害情况和防范措施。
6.关于“问题整改流于形式,如无锡润新燃料有限公司在2021年发生亡人事故后,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导致该企业短期内再度发生亡人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整改
一是根据年度执法计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二是完成4家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3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的双重预防机制数据端口与省平台数据端口的对接,并指导企业做好相关检查服务排查隐患的上传工作,实现隐患统一闭环管理。三是组织全市化工企业参加异常工况安全处置视频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异常工况处置制度,规范异常工况处置程序。目前,全市71家化工企业均已制定异常工况处理制度,并上传至省平台。
7.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存在漏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高位运行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个别事故暴露出行业监管部门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警示教育没有入脑入心、安全生产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飞线充电、入户充电行为屡禁不止,集中充电站建设跟不上群众实际需求”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细化宜兴市安全生产督查督办、警示提示、约谈、考核制度的通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领域重难点问题及时高效解决。二是结合新业态、新要求,对巷头市场安全管理、旅游新业态项目、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巡查督查。针对各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2024年共交办问题1081项,整改完成1074项,其余问题按照时序推进。三是在小型零星工程方面,以官林镇为试点,编制《官林镇小型零星工程安全风险防范指南》《官林镇小型零星工程分类监管手册》,并在试点基础上向全市推广。在“厂中厂”方面,以环科园新街街道为试点,以环科园新街街道为试点,开展“四个方面”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向全市推广。在预防高处坠落方面,以华尔吉公司为试点,研究制定《宜兴市高处作业防护设施运用指导手册》,推广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全市共安装防高坠装置392家(520套)。
8.关于“‘厂中厂’底数摸排仍然不彻底,部门联动不够顺畅,导致监管存在真空地带,安全隐患依然突出”的整改
一是制定《宜兴市“厂中厂”集中镇(街道)安全生产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并将出租方报告制度做为重点工作。截止目前,1103处出租方均已和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将承租方增减情况报属地应急部门,并通过“厂中厂”小程序向市局备案登记。二是根据从业人员数量、厂房结构以及工艺、产品危险特性,将“厂中厂”分为红、黄、蓝三个风险等级(红色区域261处、黄色企业558处、蓝色企业284处),在监管层级、检查频次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及时将新增“厂中厂”企业信息上传到“厂中厂”小程序,并督促企业及时在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平台申报。三是依托乡镇专职安全员队伍,动态填报更新“厂中厂”排查小程序上报内容,实时掌握“厂中厂”底数。目前,摸排“厂中厂”出租方1103处、承租方企业3901家。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3723项,完成整改12741项,隐患整改完成率92.8%。四是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属地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261家“厂中厂”红色企业逐家开展联合会诊。根据会诊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厂中厂”,具备整改条件的,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限期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限期关闭退出。
10.关于“执法统筹不够到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情况,2022年列入执法计划企业843家,实际检查企业1500余家,全年到访企业4500余次,2023年有29家企业同时被列入市镇两级执法计划”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5年度执法计划,并报无锡市应急局和宜兴市政府备案。二是每月底统筹下月度全市应急系统执法计划,并通过“宜兴应急”向社会公布。三是制定“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成立“综合查一次”工作领导小组,协商确定月度“综合查一次”企业名单和参与部门,制定含“综合查一次”内容的本部门涉企检查计划,公示后报司法局备案,并严格执行。
11.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市镇两级和市局内部同类违法行为处罚金额不一致、处罚依据不一致”的整改
一是全流程使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严格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对案件事实情节进行定档和勾选裁量因子,做到同案同罚。二是根据《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对符合清单内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于非现场类的一般隐患,综合考量事实情节、企业整改及危害后果等因素,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12.关于“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多个一般隐患应罚未罚,属地应急部门仅要求限期整改”的整改
一是2025年起,要求市镇两级执法队伍出具的文书中关于隐患的描述需注明违反的法律条款和标准规范,杜绝没有明确规定而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二是严格执行“一案三审”、“案件审理委员会”等工作制度,对未全过程使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未对照自由裁量标准等情形实行案件审核退回工作机制。三是全流程使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年度1824家执法对象现已录入系统作为基础数据,行政执法行为100%上线运行。
13.关于“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存在实施查封时不制作下发查封(扣押)文书、不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情况”的整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履行查封(扣押)内部审批程序及现场笔录制作、文书送达等其他程序。
14.关于“与其他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到位,危化品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不明确,导致非法储存行为时有发生”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全链条治理的若干措施》,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调度通报等机制,持续推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全链条治理。二是聚焦《指导目录》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结合企业实际与年度专项检查计划,强化执法检查。针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在《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逐条注明违反的规范标准。
15.关于“助企纾困意识欠缺,如2020年3月江苏汉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多次咨询申请经营许可证,至2021年11月才予以发证”的整改
一是延展弹性工作时间,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确保窗口A、B岗制度落实到位,同时,窗口办理业务不限于固定工作时间,根据企业特殊需求增加延时服务、加班服务;通过不断更新业务知识、积极报考技能考试,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增强业务能力,2023年通过行政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水平五级考试,2024年通过行政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水平四级考试。二是合理调整便民“即办件”,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中企业名称与主要负责人的变更调整为即办件,如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网上申请可当天出证,办证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
(三)第三方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混乱失管。
16.关于“担当不足,监管部门“一推了之”。自2021年少数工作人员违纪被查处后,市应急系统急于撇清关系,完全放任第三方托管机构自主管理。未按无锡市局要求对托管机构应备尽备,规范管理,导致托管行业不设门槛,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对问题隐患较多企业及第三方机构动态监管、“一企双查”不够,托管机构游离于政府监督之外”的整改
指导44家托管机构成立宜兴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进行小微企业托管市场行业自治。要求学会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修订完善管理办法,规范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行为,并对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考核。
17.关于“缺乏监管,托管机构“一包了之”。因缺乏监管,部分机构以劣质低价抢占市场,对企业安全台账“复制粘贴”,敷衍了事。部分托管机构超负荷承接业务,个别托管人员托管企业数达到63家,托管服务逐渐沦为企业应付检查的工具”的整改
一是鼓励所有机构参与等级评定工作,目前已有41家机构参与评定,在小微企业服务机构中占比93%。二是组织专家对在宜41家机构开展等级评定,上报无锡市局26家进行综评,后期无锡市局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为小微企业服务机构服务需求的企业提供参考依据。
18.关于“逃避责任,小微企业“一托了之”。有的企业委托第三方托管后,便把安全工作完全丢给了托管公司,逃避主体责任。对抽查执法存在侥幸心理,有的企业选择与应急系统工作人员“勾肩搭背”的托管机构,存在“交保护费”心态”的整改
一是开展第三方服务机构“假台账”专项排查工作,发现问题134条,涉及到虚假台账问题65条。目前,已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二是2024年11月,对在宜第三方机构开展摸底排查,共摸排出44家。12月起,组织专家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等级初评,其中有1家机构不达标,2家未参与评定,这3家机构被市场淘汰(在宜机构原有44家,现有41家)。三是在企业日常监管和41家机构的等级评定核查过程中,未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
(四)应急救援存在短板弱项。
19.关于“救援预案不够完善。应急局对各部门板块应急救援预案指导把关不够,目前49个市级专项预案中有38个内容“泛化”,针对性不强。预案演练多按照固定剧本表演示范,处置措施和实际救援脱节,如2022年6月在处理宁杭高速危化品槽罐车追尾交通事故中,相关部门在现场束手无策,事故处置历时长达12小时”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板块及时评估本单位预案(每年至少1次),针对需要修订的6类情况及时开展修订,于6月底前上报评估情况和报告,年底完成全面修订工作。今后,每年年初下发相关要求通知,形成机制惯例。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及时制定 2025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推动演练常态化、制度化,科学设置演练科目,注重实效,贴近实战,多开展不通知演练时间、演练内容的“双盲”演练,并及时报送年度演练工作总结。目前,已收集全市各地各部门演练计划表,全市今年预计开展演练175场(乡镇134场,部门41场)。三是组织相关部门、高速交警、高速公司召开“一路三方”应急联动会商专题会议,制定《高速危化品应急救援机制》,对高速“一路三方”在应急准备、信息流转、响应流程、先期处置、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明确。四是在《高速危化品应急救援机制》基础上,邀请省厅领导和全省专家召开道路危化品救援专题研讨会,专题研究市域内主干道危化品救援能力提升。森林消防抽调10名骨干成立危化救援专业中队。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采购槽罐车及转运装备服务。投入100万省级专项资金购买升级隔膜泵、轻重危化防护服等装备80余套。
20.关于“物资储备总量偏少。2023年市级救灾物资仓库仅有150余万元灾后救助物资,人均不足2元,部分救灾类物资临期甚至过期。抢险物资和装备相对缺少、种类不全,特别是危化品救援装备严重不足”的整改
一是向市政府提交《关于申请购买全市应急储备物资的请示》,联合发改争取财政资金300万,参照《应急物资分类及编码》(GB/T 38565-2020),制定2024年度应急物资储备需求计划清单,增加生活通用类物资500人份及危化、水域、防汛等各类装备。市应急仓库现有物资装备价值达600余万,可满足上千人短期生活需求。二是围绕全市重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类型,争取国债资金1092万、省级资金200万,购买涉及森林火灾、水域救援、地质灾害、地震救援、抗洪抢险、危化品救援等6类物资装备。现共储备近千台次、价值超2000万的装备物资。
21.关于“救援力量较为薄弱。专业人才严重缺乏,森林消防大队骨干队员流失严重。未建立市级应急专家库,应急决策咨询只能临时聘用专家救急。
一是2024年度组织开展3次招录工作,积极吸收退伍军人,共招录22人,其中,退役军人7人。二是组织参加省市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2次、应急管理部森林防灭火大讲堂6次。组织观看《烈火雄心》等优秀影视作品、参观太华新四军抗日纪念馆。三是修订完善《宜兴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宜兴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补贴暂行规定》。下发《关于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向各地各部门征集遴选各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方面高工级以上专家112名,不定期与高校、机构开展座谈交流,不断调整充实市级专家库。
22.关于“现有应急救援队伍缺乏应急处突经验,近半抢险救援处置任务依赖社会救援力量”的整改
一是合理规划使用省级专项资金添置救援装备,不断优化训练设施和场地。鼓励队员积极参与各类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活动。2024年充分利用国债资金,购置防火隔离带开辟机器人,侦察无人机,大功率水泵、风力灭火机等专业装备。二是制定日常训练计划,规范日常管理考评细则。联合张渚镇、太华镇、湖父镇、丁蜀镇、市消防大队,以及阳羡度假区联合开展森林防灭火演练四次、市本级演练一次。
23.关于“对社会救援力量缺乏保障激励政策和实质关怀,如缺少社会保险支持”的整改
制定出台《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处置补偿办法》。
24.关于“救援信息化建设存在“死角”。省市县三级纵向应急指挥网络传输体系未覆盖至乡镇,不利于人员和物资调配”的整改
一是通过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实现与上级部门信息互通,构建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的联合指挥平台;市本级配备卫星便携站,确保重大突发状况下与上级的视频联网;完成应急指挥网并网工作,全市18个乡镇板块均已配备智慧屏,通过政务网实现与乡镇板块音视频的互联互通,建立省市县镇四级应急视频会商系统;为13个偏远乡镇配备布控球,开发区、环科园、新材料产业园配备便携式指挥箱。二是强化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部署建设370M集群同播固定站7处,市镇两级配发手持式370MHz多模融合终端21套。三是目前已为全市18个乡镇板块配备北斗卫星电话,并定期进行点调,确保时刻畅通,同时,依托国债项目购买卫星便携站2台、自组网2套,极大增强极端条件下的通信保障和灾情预警预报能力。四是坚持每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教育活动,邀请省、无锡市专家为全市市镇村三级360余名灾害信息员授课。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
25.关于“财务支出把关不严。部分支出缺乏依据,2022年3月采购的“57家黑色金属铸造企业安全诊断技术服务”,未经党委会讨论。2021年至2023年支付市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周某新闻拍摄劳务费合计1.5万元,未见相关依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022年应急系统工作务虚会超标准列支84元/人。个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结算审计,2023年省级物资储备前置点生活区装修改造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即支付项目款8万元”的整改
一是制定《局党委会议题申报表》,相关采购项目经党委会审议后,将申报表纳入财务账册后,予以结算。目前,所有相关新项目已按此流程执行。二是加强日常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重新明确财务支出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确保每笔支出有据可查,有证可依。同时,财务人员定期开展自查。三是严格落实《关于调整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标准的通知》、《2025-2026年无锡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名单及协议价格明细表》文件规定,巡察以来未发生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四是严格对照相关规定,对工程类项目的资金清算和拨付严格把关,要求工程牵头科室按照流程进行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财务人员在复核结算审定单、竣工验收单后进行支付。
26.关于“食堂管理不够规范。食堂费用在“伙食补助”“专项整治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列支。白条入账仍然存在,2021年至2023年食堂白条费用共计42.41万元”的整改
一是2024年9月以来,食堂经费单独造册,确保费用列支更加规范和透明。二是2024年10月以来,不再单纯用白条列支食堂经费,所有未附发票的菜品采购均需开具收据。
27.关于“罚没收入催缴不力。2021年至2023年共计285.04万元罚没收入未催收到位”的整改
一是《罚款缴纳通知书》出具后15日内,执法人员对未缴款当事人进行电话或上门督促提醒;宣教法制科每月至局办公室调取已开票未缴款清单。二是对到期未缴款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向企业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仍未进行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局党委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严不实、流于形式,防控清单连续两年相同。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述职述廉报告连续两年雷同”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2024年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二是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2024年度高质量考核要求,认真完成述职述廉报告。
29.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机关纪委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工作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充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做得不够实,2021年至2022年共有12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整改
一是制定《市应急局机关纪委2024年纪检工作清单》,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宜兴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各党支部依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17次。二是制定《2024年市应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应急局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和《市应急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三是按照《市应急局机关纪委工作计划表》,机关纪委与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加强日常监督,组织专项督查和“一岗双责”检查,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四是每月走访3-5家执法检查和服务的企业,听取收集社情民意,汇总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2023年印发的《宜兴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照搬照抄省级方案”的整改
一是对方案的具体制定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召开第三党支部党员大会,通报照搬照抄省级方案的情况,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培养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三是制定宜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文内部审核制度,从审核程序、审核职责、审核处理、审核要求等方面规范发文。
3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局党委对“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认识不到位,2021年、2023年未专题审议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以来,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审议讨论党建工作。二是2024年共开展集中学习16次。
33.关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而不专’,未履行党建职责,支部党建工作仅满足于‘开展了’”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10日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二是机关党委换届以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三是积极参加市级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2024年9月18至21日,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培训。四是机关党委换届后,由机关党委副书记专职具体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3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三会一课”多以理论学习为主,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组织生活会存在“横向抄袭”“纵向复制”现象,2022年第二支部18名党员中有7名自我批评内容相同,三支部个别党员连续三年自我批评内容一字不改,甚至出现“全国人大代表”“我厂科学发展”等字眼。谈心谈话走形式,有的支部谈心谈话内容千篇一律,连续两年未变;有的支部近三年未开展谈心谈话”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二支部于2024年9月29日、三支部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机关纪委于2024年6月14日对二、四支部书记进行提醒。二是机关党委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督促各支部开展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各支部已制定年度谈心谈话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谈心谈话。
35.关于“党员发展程序缺失。2021年以来发展5名党员中有3名未履行相关转正程序”的整改
一是2024年6月14日,对第一、二、四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二是2024年10月8日至10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小组组长开展党员发展专题学习。三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发展1名同志入党。
36.关于“队伍青黄不接,专业人才缺乏。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现配中层股级干部30人,其中‘90后’干部占比仅16.7%,年轻干部配备比例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执法检查岗位干部专业匹配度不够高,专业型干部较少,行政执法大队17名中层股级干部中仅3人为安全、化工等专业”的整改
一是2024年提拔1名“92后”正股,2名“92后”副股,2名“95后”副股。2025年将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二是2024年度举办宜兴市应急管理系统业务能力提升班,对全市执法干部和专职安全员共计268人开展为期8个月的注安师培训。2024年11月,组织全局干部在应急管理网络学院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履职通识知识。2025年拟招录化工专业行政编制1名。
37.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民主推荐走过场,部分批次未开展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个别批次将民主推荐得票率仅为7.8%的干部列为考察对象。干部考察不够细致深入,考察谈话听取意见范围较窄,回避制度执行不严,考察报告不能全面反映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的整改
一是2025年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谈话推荐、会议推荐,谈话推荐人数为10-15人,会议推荐确定为中层股级及以上。将民主推荐得票率作为确定干部提拔人选的重要依据。二是2025年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考察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均不参与谈话推荐,符合推荐考察人选的人员均不担任考察组成员。现已进一步完善考察记录和考察报告,更加全面反映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三是已规范讨论决定记录及任职发文,认真细致记录党委成员的讨论内容及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已严格规范任职发文要求,确保发文时间与党委会讨论时间保持一致。
38.关于“专家管理较为松散。对应急专家人才缺乏有效的引进渠道,2019年至今仅有一次招聘,且未见对4名专家进行聘任期履职考核”的整改
一是下发《关于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向各地各部门征集遴选各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方面高工级以上专家112名,形成一人一档,不定期与高校、机构开展座谈交流,不断调整充实市级专家库。二是已择优选聘本单位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充实专家办。三是2024年按照修订后的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日常考核,并经局党委会讨论确定考核等次。
(九)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39.关于“对2021年巡察报告中指出的‘公车管理不够到位’问题重视不够,巡察发现公车使用审批、台账记录仍不规范,存在后补现象”的整改
修订完善《宜兴市应急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申请、派车、回场等相关规定。
40.关于“对2023年无锡市安委办安全生产考核评估指出的问题整改走过场,截至2024年4月底,“可视化执法记录仪配备率不足”,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实际配备率仅52%”的整改
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可视化执法记录仪配备达到人手一台。各镇街、园区应急部门87 名实际一线执法人员已实现可视化执法记录仪应配尽配。
41.关于“占用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编制,从事非应急指挥中心工作问题仍然存在,涉及7人”的整改
一是通过士官招录,补充1名事业编制。二是通过人员调整,配强应急指挥中心力量,目前应急指挥中心共有干部职工10人(满编12人)。三是已向城运中心派出1名工作人员,参与全市应急调度指挥一体化运作。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5.关于“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还不能做到真识别、真使用,工贸企业使用危化品还没有真见底、真规范,对危化品储存的监管还不到位,非法储存行为仍有发生”的整改
一是依托乡镇专职安全员在日常巡查检查中落实监管部门扫码检查工作,并督促企业落实扫码自查工作,目前,监管部门扫码检查企业208家,企业扫码检查220家(未完成)。二是深刻汲取和桥“9·18”、太华“11·1”火灾事故教训,联合城管、消防等部门开展对和桥镇298家塑编企业、度假区232家纺织化纤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805个。三是2024年10月,对161家危化品使用风险较高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教育培训。配合无锡市应急局对风险报告中的41家危化品使用企业B级以上企业组织专家开展隐患排查,核实风险报告质量,发现并整改隐患449条。印发《全市涂层生产工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提醒告知函》,开展涂层工艺企业专题教育培训,对全市26家涂层企业逐家诊断,提出建议措施并完成整改41项。
9.关于“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案由相对集中在处罚金额少、办理难度低的事项,2023年903件行政处罚案件中5万以上的仅40件。部分执法检查过于依赖专家意见,不同批次专家对企业指导意见不一致,企业整改无所适从”的整改
一是针对新颁布的《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1月10日,举办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能力提升班,组织市镇两级执法监管人员参训。二是积极配合无锡局加快建设“执法宝”辅助执法工具(推进中)。
30. 关于“兼职清理不够到位,对干部兼职审核把关不够严格,有2名市管干部兼职不规范”的整改
明确专职人员,加强与民政部门衔接,恢复安全生产协会正常运行,尽快调整相关兼职干部(推进中)。
四、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明晰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无锡市和宜兴委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更加自觉地把应急管理事业放到党和政府大局中认识和把握。
(二)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研究解决巩固整改成果,做好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回潮,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能。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以实际行动推动宜兴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1729806.
中共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