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们单位的量化评估得分这么不理想,这也反映出整改确实还不到位。”日前,宜兴市委巡察办向某单位党组通报了该单位的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量化评估结果,为“一般”等级。会后,该单位党组成员在被分管市领导约谈时表示,“一定会针对薄弱环节继续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为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更好整改落实,提升巡察质效,宜兴市采用“百分制”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全面准确评价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察整改的“再监督”。
评估标准多维度。评估工作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的巡察整改量化评估小组负责,坚持定性与定量、整改落实与整改效果、被巡察党组织自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台账、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共设置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整改组织落实、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等五项指标,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予以百分制量化评价,满分为100分。
指标设置科学化。量化评估的“指挥棒”还专门设立了10分的创新工作加分项,鼓励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整改中开展“创新动作”。其中,被巡察党组织具体工作有创新、有成效,在全国、全省、无锡市、本市等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交流发言,整改工作被国家、省、无锡市、本市等正面宣传,效果良好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加分。评估工作还推行“开门纳谏”,如满意度测评环节就将召集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成员、中层干部或全体职工、服务对象、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召开民主测评会,听取多方对巡察整改成效满意度的评价。
通报问责促整改。为了进一步加强巡察评估结果的运用,评估结果将被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同时,将通报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结果,对得分为75分-60分获评“一般”等次的,将提请分管市领导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得分在60分以下,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将依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提出问责建议或向市纪委、市监委提出开展专责监督建议。
“量化评估是一把测量巡察整改成效的‘戒尺’,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改实改,在实际运用中,我们也会一把尺子量到底,真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宜兴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申凌莹 陈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