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杂志2024年第10期刊发了宜兴市委巡察办题为《构建巡察整改全流程监督体系》的文章,全文如下:
今年以来,宜兴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协作,注重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助力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完善整改监督工作办法,改进整改实地检查方式,通过强化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式移交整改情况。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将巡察反馈问题、各整改阶段被巡察党组织以及整改监督职责任务整理为“三清单”,移交给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环节式开展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会同巡察组、组织部共同审核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量化式进行整改评估。纪检监察机关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开展质效评估,按照 6大类 18项考评内容打分,按照“较好”“一般”“较差”三个档次,对被评估单位作出综合评价,提出意见建议。评估结果纳入被巡察党组织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强化联动整改监督。加强内部联动。探索出台《宜兴市纪委监委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对组织“室组地巡”开展巡察整改联动监督的职责、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起“室组”牵头、“地巡”参与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模式,确保日常监督全覆盖、无死角。深化横向联动。逐步探索构建基层监督体系,统筹好与审计、财政、农业农村、司法、检察、人大、民主等监督的贯通协作,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监督体系重点监督内容,立体式、多角度开展监督。坚持联动监督。把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情况、整改情况通报内容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范畴,常态化开展监督。适时牵头市委办、巡察办、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细化监督内容要求,确保监督不缺位、有成效。
强化整改实效提升。推动整改督查全覆盖。由巡察机构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参加,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全方位整改督查,进一步巩固整改日常监督成效。推动开展专项治理。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中发现的领域性、行业性、区域性、倾向性的重要情况、重要问题组织开展系统性整改和专项治理,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效能“最大化”。截至目前,已在农村“三资”管理、公务加油卡管理、物业管理、矿产资源、殡葬、国有企业(融资平台)等涉及重大资金、重点资源、重要民生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对监督中发现的整改不力、效果不佳的党组织提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约谈其“一把手”、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相关责任人机制,情况严重的建议组织部门进行岗位调整,对敷衍塞责、虚假整改、屡教不改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宜兴市委巡察办)